
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对本课的学习,把握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动力支持。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旨在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以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在城乡基层(如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神经末梢”和“最后一公里”,其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让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特别是让基层人民能方便、实惠地享受到基本的文化服务,具有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多样性的特征。

在推动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布局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一项基础性、引领性工程,其相关的政策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坚持文化惠民,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这些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实践路径。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关键在激发社会和群众参与活力。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只有同频共振、握指成拳,才能让优质文化资源畅达基层“末梢”。要始终坚持文化建设着眼于人、落脚于人,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态。应探索成立居民自治的文化组织,让群众自己策划、组织、参与活动,使其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甚至“主导者”。相关部门可以出台激励政策,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委托管理、共建“城市书房”“文化驿站”“农家书屋”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要加强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建设,充分发挥群星奖等奖项的示范作用,推动群众自发创作文艺精品,增强城乡基层文化建设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功能。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信息传播学院教授;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