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由“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历史性转变的背景下,乡村产业转型的关键是突破传统农业的单一结构,依托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与功能重构,重塑产业业态与发展范式。研究发现,城镇化进程中乡村产业转型的理论逻辑在于城乡关系重构、生产要素重组与乡村价值再发现3个维度的互动;其实践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主导的园区驱动型、社区自主的内源发展型、市场嵌入的企业带动型、多元合作的网络共生型等。然而,在实践中,每一种模式均有一定的局限性,都面临着治理结构、利益分配、路径选择的现实挑战。未来,需以“三层一顶”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通过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和扶持产业经营主体、拓展乡村产业业态、创新乡村产业经营模式、加强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等,稳步推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
【关键词】乡土中国;城乡中国;乡村产业转型;城镇化
一、引言
截至2025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89%[1],且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有序推进,城镇化率将稳步提升。伴随这一进程,以农为本、以土为生、以村而治、根植于土的“乡土中国”,迈向乡村变故乡、城乡互动的“城乡中国”[2]。这一演进,既深刻反映了城乡空间与人口分布的结构性变迁,也意味着城乡经济发展的逻辑与社会结构的重构。
具体来说,在“乡土中国”,乡村产业结构以传统初级农业为主,土地、劳动力、资本等发展要素总体呈现出向城市流动的态势。这种要素配置机制,在特定历史时期支撑了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也导致了乡村产业在后续发展中陷入缺乏内生动力的被动发展格局。在“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演变的过程中,城乡之间的“边界”日益模糊。尽管区域间存在差异,但总体上看,发展要素流动正逐步从乡村的单向输出转向城乡的双向流动;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对乡村的价值期待也从单一的农产品供给,拓展至旅游休闲、文化传承、生态涵养等多重维度。这种需求侧的升级与供给侧要素配置的优化相互耦合,为乡村产业突破传统农业的局限、在更广阔的市场与空间维度上重塑其经济角色和衍生新业态创造了机遇。事实上,当前乡村产业转型在实践中仍面临多重挑战:资源环境的硬约束、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链条不完整等[3],这使得乡村产业转型可能会陷入产业形态碎片化或增长质量不高的困境。
总之,在“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转型的背景下,乡村产业转型面临多重理论与现实拷问:其内在逻辑是什么,如何借助有效的组织重塑与治理创新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等。对上述问题的深入探究,对于应对乡村产业转型困境、推动城乡融合及实现共同富裕战略目标,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紧迫性。
二、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一个分析乡村产业转型的新框架
(一)乡村产业转型的内涵特征
1.“乡土中国”阶段的乡村产业特征:依附性
“乡土中国”所描述的是包括“经济形态”“社会关系形态”“政治—社会治理格局”“文化价值观念”等在内的中国整体社会形态[4]。本文沿用刘守英[5]的观点,将“乡土中国”作为一个阶段来理解,其特征体现为:基于土地依附形成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以自我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层层外推的“差序格局”关系网络;依赖熟人社会的教化传统而非契约法律维系的“礼治”秩序[6]。
在此社会结构下,该阶段乡村产业总体上呈现出“依附性”特征:一是市场依附性。乡村产业链条短、增值能力弱,难以向价值链高附加值环节延伸,缺乏定价主导权,依附于外部市场的价格波动。二是功能依附性。乡村产业更多承担初级农产品与原材料供给功能,难以延伸构建集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价值链。三是创新依附性。由于缺乏内生的现代技能体系与适应本土的创新生态,乡村产业在技术革新、业态升级及品牌塑造等关键环节较多依赖外部要素输入。
综上所述,这种多维度的“依附性”使得“乡土中国”阶段的乡村产业发展自主性受限。然而,这也为进入“城乡中国”后,乡村产业突破单一依附、利用内部多样性基础重塑多元价值提供了潜在的转型契机。
2.“城乡中国”阶段的乡村产业特征:互动性
“城乡中国”阶段指中国进入城镇人口规模大幅增长以及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互动融合的一个过渡性阶段,强调城乡作为有机整体,在差异互补中实现共同发展。
在此结构性转型背景下,乡村产业发展呈现以“互动性”为核心的特征:一是城乡产业体系的互动性。乡村产业深度融入区域经济格局,通过产业链、供应链与价值链的深度重构,形成“文旅总部+在地运营”“城市研发+乡村生产”“电商枢纽+农户基地”等协作模式。如乡村旅游、康养农业等新业态,实质是城市消费动能、技术标准与乡村生态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耦合,体现了产业发展的网络化与关系性特质。二是城乡发展要素的互动性。随着相关制度壁垒逐步消解,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现代要素在城乡间实现了配置优化与功能转化。例如,返乡农民、“新农人”等主体将在城市积累的管理经验、数字技能与市场理念引入乡村,与本地农户等内生力量协同推动合作社升级、智慧农场建设与品牌化运营等。这一互动促使外部要素与乡土知识在实践中融合,且经由乡村主体的主动调适与再创造,就能将要素配置效能很好地转化为产业创新与组织变革的内生动力。三是城乡空间功能的互动性。在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下,乡村空间功能由单一生产拓展为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承接城市溢出的休闲、康养、文化体验等需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也逐步向乡村延伸,为乡村产业提供场景支撑与价值实现渠道。
综上,“互动性”并非泛化的城乡联系描述,而是乡村产业在“城乡中国”阶段下实现价值重构、动能转换与形态演进的本质特征,揭示了乡村产业发展的逻辑已从“内部循环”转向“系统嵌入”。
3.乡村产业转型的演进特征
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正推动我国乡村产业突破传统农业的单一功能框架,迈向融合生产、生态、文化与服务的复合型产业体系。这一转型并非业态的简单叠加,而是产业逻辑的深层重构:从满足基本生计转向多元价值创造,从要素粗放投入转向全链条提质增效,从村落分散布局转向县域协同整合。这一转型深刻重塑了乡村产业的供给逻辑、业态结构、价值链条、空间组织与主体格局。下文将围绕这5个维度展开具体阐释。
一是产品供给多样化。相较于“乡土中国”阶段以初级农产品(如粮食、蔬菜)为核心的自给自足型供给模式,“城乡中国”阶段的乡村产业将向提供精深加工食品、非遗工艺品、文化体验、康养服务等复合型“产品矩阵”转型。这一转变不仅拓展了乡村产业的价值实现维度,更体现其从“生存型供给”向“发展型供给”的功能跃迁。
二是产业形态融合化。乡村产业突破“一产独大”的传统格局,逐步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联动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数字服务等多元业态协同发展的三产融合产业体系。此时,“农业+”或“+农业”模式推动特色农业与多元业态相结合。一方面,农业的基础性地位与核心功能通过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与功能拓展得到强化;另一方面,乡村产业业态也得以极大丰富。
三是价值创造高附加值化。乡村产业的价值生成逻辑发生系统性变革:一方面,从依赖土地、劳动力等初级生产要素的资源驱动型模式,转向依赖品牌设计、精深加工、标准认证等现代产业要素,以及生态、文化等内生资源深度赋能的创新驱动路径;另一方面,通过全产业链增值与品牌溢价,推动价值链向高附加值环节攀升,实现价值形态从要素价值向品牌价值、服务价值等系统性拓展。
四是空间载体县域化。乡村产业空间布局由分散的村落,转向“以县城为枢纽、小城镇为节点”[7]、乡村为基地的县域产业布局体系。在这个过程中,乡村产业的“接二连三”(向农产品加工等第二产业,以及文旅等第三产业延伸)和价值增值更多在县域内留存与提升。当然,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这种乡村产业转型的空间将超越县域,走向更大市场。
五是经营主体多元化。乡村产业转型必然要求经营主体结构发生改变,即从以小农户为主的单一生产主体,逐步演变为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返乡创业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小农户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格局。
(二)乡村产业转型的逻辑分析框架
乡村产业的转型,是由城乡关系重构、生产要素重组与乡村价值再发现3个维度相互作用、协同驱动的系统过程,它们共同构成一个“环境—机制—价值”联动的逻辑分析框架。
1.动力一:城乡关系重构
在“乡土中国”迈向“城乡中国”的背景下,乡村产业转型的深层动因是宏观制度环境的持续优化。这一变革推动城乡关系发生历史性演进——由资源单向配置转向要素双向流动与功能互补的新格局。具体而言,这一演进集中体现为两方面的变革。
一是宏观发展战略的阶段性深化。我国城乡关系演进具有鲜明的历史逻辑与政策连续性。在工业化奠基阶段(1949—1978年),国家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乡村为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城乡二元结构特征逐步显现;改革开放后,城乡关系进入动态调整期,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率先取得突破,农业生产活力被释放,一系列“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政策措施开始逐步推行,实现由“乡取”到“乡予”的转变[8],城乡公共服务格局和城乡关系朝着更为协调的方向发展;进入新时代,城乡统筹发展取得长足进展,城乡工农关系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党中央提出的诸如“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等,对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9]。总之,中国城乡关系经历了阶级联盟—二元分立—以工补农—融合共生等范式转换[10],即制度环境的持续优化为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土地制度的渐进式变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大体经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活力释放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逐步形成了农地集体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这不仅有效保障了农民基本生计,而且调动起农业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11];第二阶段是“效率提升期”,在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立法,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并逐步完善经营权流转机制,为缓解土地细碎化、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政策工具;第三阶段是“协同推进期”,在承包地领域推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等,逐步畅通城乡土地要素流动的关键节点。总之,土地制度的变迁不断拓展了乡村土地要素综合功能,也激活其资产属性与市场化流转潜能,从而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关键支撑。
2.动力二:生产要素重组
在城乡关系重构的前提下,乡村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驱动了产业形态升级。这一进程循着3条路径展开。
一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拓展土地要素功能。在承包地领域深化“三权分置”,同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与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探索,持续完善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尤其是改革在坚守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在政策框架内有序拓展了乡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与有限融资功能,为土地与资本、技术等要素结合提供了关键产权条件。
二是生产要素“下乡”助推产业培育。伴随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持续推进,逐步扭转了农村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单向外流的格局,呈现出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新态势。一方面,规范引导下的工商资本有序进入农业、乡村旅游等领域,可有效破解乡村产业资本短缺的难题;另一方面,返乡创业者、技能人才等群体回流乡村,其所带来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也成为驱动乡村产业升级的关键要素。总之,生产要素“下乡”并与乡村的土地、生态、文化等特色资源深度结合,必然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孕育与发展注入动力。
三是平台赋能与组织方式创新“护航”产业发展。数字平台、产业园区等载体以及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共同构成乡村产业要素聚合与重组的关键支点。它们通过提供市场信息、技术标准、供应链服务和规模化生产,将分散的要素有效组织起来,不仅显著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全要素生产率,而且推动乡村产业形态从分散经营向社会化、集约化生产的现代产业体系转型。值得关注的是,互联网与数字技术正在并将持续重塑乡村产业形态,成为驱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新变量。
3.动力三:乡村价值再发现
在城乡关系重构与生产要素重组的作用下,乡村价值实现系统性跃迁,即在城乡融合发展框架下,乡村功能已不局限于传统农业生产与食物供给的单一维度,其经济、生态、文化与空间等多维价值属性被逐渐识别、激活,为乡村产业发展空间提供机遇。
一是经济价值的再发现。乡村独特的自然景观、田园风貌、乡土文化、闲置宅基地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要素,经由市场机制“运作”,极易催生出休闲农业、精品民宿、乡村文创、电商直播等新业态,从而推动产业链纵向延伸与横向融合,促使乡村从“卖原料、卖产品”向“卖风景、卖体验、卖生活方式”升级。
二是生态价值的再发现。乡村的自然景观与生态本底,既是支撑传统农业生产的基础环境,也被界定为支撑城乡协同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态资产。特别是随着碳汇交易、生态补偿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持续探索,乡村生态优势正转化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也就是说,乡村正日益成为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研学教育等绿色业态发展的适宜空间与重要载体。
三是文化价值的再发现。传统技艺、节庆习俗、农耕智慧等乡村文化遗产,在现代化进程中正实现从静态遗存向可体验、可消费的“活资源”转化。这些资源既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素材,也在维系社区关系、涵养乡村文明、满足城市居民乡愁情感需求方面发挥了作用,成为文化自信与情感联结的具象载体。
四是空间价值的再发现。在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乡村凭借较低的生活成本、舒缓的生活节奏与良好的生态环境,持续吸引具有休闲旅居、创意栖居等需求的都市人群。这一趋势正推动乡村空间功能由单一生产属性向居住、休闲、文化与创意等复合功能转型。
总之,乡村产业转型是城乡关系、生产要素与乡村价值三重维度动态互构的过程:城乡关系重构为乡村产业转型提供了宏观制度前提,通过顶层制度安排打通城乡要素流动通道,并为乡村多元价值的挖掘与转化创造了条件。一方面,它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乡村有序流动与高效配置,激活乡村发展的微观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它引导社会认知与行动向乡村生态、文化、社会等多元价值的再发现聚焦。在此基础上,生产要素重组进一步为乡村价值再发现提供物质载体与实现路径,通过生产要素的跨界融合与功能重构,推动潜在的乡村价值转化为可感知、可运营的发展形态,二者形成递进式联动效应。最终,城乡关系重构、生产要素重组与乡村价值再发现三者协同发力,共同驱动乡村产业链系统性转型,推动乡村产业从“传统”迈向“现代”、从“单一业态”拓展至“多元业态”、从“村内循环”跃升为“城乡循环”,充分体现高质量发展内涵。与此同时,乡村产业链系统性转型过程中涌现的新需求与新形态,以及生产要素重组、乡村价值再发现实践中面临的现实挑战,通过反馈机制反向作用于城乡关系重构,推动宏观制度环境的适应性调适与创新性完善,从而形成“制度变革—要素激活—价值挖掘—产业转型—制度优化”的动态闭环逻辑,为城乡产业融合发展与乡村现代化建设注入持续内生动力(见图1)。

三、城镇化进程中乡村产业转型的实践模式比较
在城镇化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乡村产业转型模式主要由驱动主体构成、资源动员方式及市场嵌入逻辑等方面的综合作用来决定。本文基于贵州省的实践案例,提炼出4种乡村产业转型的实践模式并进行比较分析。
(一)模式类型
1.政府主导的园区驱动型
该模式以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为主要组织者与初始投入者,通过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集聚区等空间载体,实现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集中配置,并借助招商政策与平台化服务吸引企业进入,从而在较短周期内形成产业集聚与规模经济。其运行机制体现为:政府以行政手段极力降低前期协调成本与不确定性,将园区作为要素“再组织”的制度化场域,推动生产、加工与流通环节在空间上的集约布局,并在公共品牌、质量标准与市场渠道方面提供支持。
以“粤黔协作”为例,在进一步深化东西部产业协作的背景下,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探索产业协作新途径,双方以共建薏仁米产业园为核心,聚焦薏仁米产业短板,从种质资源保护、品牌建设、完善产业链三端发力[12]。其创新之处不在于单一项目的规模扩张,而在于通过政府主导的园区化组织平台,系统构建了衔接分散的小农生产与标准化加工营销的制度化机制,并发挥园区在品牌打造、质量标准制订与市场拓渠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从而有效提升了产品附加值、扩大了市场辐射范围。
2.社区自主的内源发展型
该模式以村集体、本土合作社或社区能人为关键行动者,即产业形成更多依赖内部动员或成员的分工协作,且通过对本地资源禀赋、文化元素或传统技艺的内生性转化来发展产业。其基本逻辑在于:以社区组织为载体实现利益的内部化分配与风险的在地化分担,通过集体行动降低分散经营的交易成本,并以共同体规范强化成员间的协作稳定性。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推进的“党支部引领·村社企联建”实践就体现了这一模式:通过“产业党委+产业党支部+产业党小组+产业协会+村级党组织+农户”的组织体系,将基层组织动员、合作社服务供给与企业订单需求进行制度化对接。一方面,以组织嵌入方式将技术推广、农资供给、质量标准与品牌运营等纳入统一管理;另一方面,通过订单合作与规范化生产降低农户面临的市场波动风险,推动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与规模化发展[13]。在该模式下,村集体收入不断壮大、群众产业收入不断提高、企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3.市场嵌入的企业带动型
该模式由外部工商资本或大型企业带动,通过流转土地、投资建厂、资本注入等市场化手段,将乡村特色资源嵌入企业构建的价值链体系。其运行机理在于:企业凭借资金优势与管理能力重塑乡村产业组织方式,通过垂直整合形成覆盖养殖、加工、文旅等的全产业链,或借助契约合作把握价值链关键环节,并利用规模化生产与专业化营销提升产品的市场层级。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依托南京亚狮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打造的鹅产业链具有一定代表性。当地发展出上游养鹅,中游羽毛球加工,下游举办羽毛球赛事等农文旅一体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具体来说,一是依托南京亚狮龙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羽毛球生产与销售,带动原料供给及配套产业发展。二是由锦屏县生态鹅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公司)牵头,联合江苏科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国有公司+运营企业”模式,完善屠宰加工与禽肉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转化能力;政府还相继引进了锦屏县生态鹅养殖科技有限公司、锦屏县冷链物流储存服务中心、贵州锦屏鹅肉食品有限公司等,并实现有序规划、建设、投产。三是依托贵州锦屏亚狮龙产业基地,以“羽”为链,打造文化体育品牌赛事[14]。该模式在企业集聚与产业链完善方面进展迅速,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集群与市场网络。
4.多元合作的网络共生型
该模式通常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村集体及农户等多元主体协同驱动,通过股权合作、契约绑定或平台搭建等方式,形成相对稳定的合作网络,强调风险共担、收益共享与优势互补。其运行逻辑为:政府提供制度保障与公共服务,企业负责精深加工与营销网络建设,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村集体与农户则以“要素”投入参与产业链分工与收益分配,力求在效率目标与公平目标间寻求均衡。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肉牛产业的发展体现了该模式的特征:通过产业专班与“一对一”技术包保制度,联动产业协会与国有公司,形成了“行政—技术—市场”的协同推进体系;依托关岭牛种质资源保护场、“一牛一档案”系谱数据库建设以及与科研机构合作,强化科技支撑;发挥财政奖补与购牛风险补偿资金池的作用,筑牢了产业发展根基;龙头企业通过精深加工与营销网络拓展,推动价值实现从单纯的肉牛出售向产品与品牌收益转变[15]。该模式表明,多主体协同在提升产业韧性与扩大受益面方面具备潜在优势。
(二)理性反思:不同模式的优势与约束
从机制上看,4类模式的差异并不主要体现在优与劣的价值判断,而在于它们分别如何解决乡村产业转型中的核心难题:要素集聚、市场进入、价值分配与风险治理。
政府主导的园区驱动型模式的突出优势是政府能推动要素快速集聚,因而在基础设施供给、空间整合与初始规模形成方面往往更具确定性。其潜在约束则集中在收益分配与参与结构方面:如果农户主要以原料供给者身份嵌入产业链,而加工、品牌与渠道等高附加值环节由园区企业占据,则可能出现价值链收益分布不均与带动效应有限的问题。换言之,该模式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建园”,而在于利益联结机制能否使农户在增值环节中获得可持续的参与与回报。
社区自主的内源发展型模式在发挥社区主体性和激发内生动力方面更具优势。由于产业收益在社区内部循环,该模式有助于强化集体行动与共同体认同,并通过组织化服务提升农户参与市场的能力。但其面临可持续发展的难题,即当产业发展进入渠道拓展、品牌运营与风险管理阶段,若缺乏稳定的外部赋能,内源性发展可能难以维持产业扩张和抵御外部冲击。因此,该模式的可持续性往往取决于能否在保持社区自主的前提下,既引入专业化的外部支持,又形成制度化合作逻辑。
市场嵌入的企业带动型模式的优势在于企业凭借资金与管理能力,能高效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投资与专业化营销,从而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与产品市场层级。其主要风险不在于企业资金进入乡村产业这一过程本身,而在于价值链控制权的集中与乡村主体话语权的弱化:当企业主导品牌、渠道与定价环节时,当地村民及村集体可能更多从土地租赁、劳务供给或初级原料供应等低附加值环节获取收益,进而面临“参与但不分享”的边缘化风险。由此,评估该模式时,需要关注收益分配机制与乡村主体受益权保障等制度细节,而非仅以产值增长作为单一评估指标。
多元合作的网络共生型模式的优点是效率与公平兼顾,即把政府的制度供给、企业的市场运作与农户的多元参与结合起来,从而在效率提升与收益分配之间形成更可接受的平衡。然而,这一模式意味着更高的协调与监督成本,即由于不同主体目标迥异,且资源与话语权不对称,容易出现“参与不均”或“相互推诿”的投机现象。若缺乏清晰的权责界定、可执行的契约约束与透明的监督机制,这种模式可能会停留在形式层面,难以长期稳定运行。因而,该模式能否成功,在于是否建立了一套高效、公平的制度规则来协调各方利益,而非参与主体数量。
四、城镇化进程中乡村产业转型面临的结构性失衡问题
通过对乡村产业转型不同实践模式的类型探讨可以发现,无论是政府主导型、社区自主型、企业带动型,还是网络协同型,都难以仅凭单一的行动逻辑实现乡村产业的内生性转型。不同模式虽在特定情境中具有一定适用性,但其运行过程普遍受到治理结构、利益联结和发展路径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制约。更进一步看,当前乡村产业转型中存在的若干突出问题,并不宜简单理解为某一主体或某一模式的“失误”,而应被视为转型过程中某些结构性关系尚未有效协调的体现。基于此,本文从治理结构、利益联结与路径选择3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治理结构层面:制度供给与权力保障的平衡不佳
一是“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之间存在平衡不足的情况。乡村产业转型既要避免行政主导的单一路径,也不能完全依赖市场自发调节。若未能有效厘清政府在微观经营层面的直接干预与市场自主运行之间的边界,可能会对市场主体的自主决策与创新活力形成一定制约;而当政府角色过于弱化时,乡村产业发展又往往面临制度供给不足、公共服务缺位和组织协调乏力等问题。因此,二者之间更为合理的关系应建立在科学的职能分工基础之上,即政府主要承担制度供给、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与政策协调等职责,市场主体则依据乡村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经营能力开展自主决策。只有形成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才能为乡村产业转型提供较为稳定的制度支撑。
二是行政推动与农民参与之间有待进一步平衡。随着城镇化、市场化的持续推进,乡村社会成员的权利意识、协商意识与参与意识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转型不仅涉及生产结构调整,也涉及资源利用方式、收益分配格局以及地方社会秩序的重新组织。正因如此,农民应被视为乡村产业转型的重要参与主体。若缺乏充分的协商机制和有效的参与渠道,乡村产业转型就有可能在实施层面遭遇认同困境及执行偏差。相较之下,将农民嵌入决策、实施与监督全过程,更有助于增强乡村产业转型的社会基础和可持续性。
三是短期绩效与长期目标之间的关系还需平衡。乡村产业转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其成效并不完全体现为短期可见的经济指标增长,而更多表现为产业体系重构、增收机制完善以及乡村发展能力的持续提升等。然而,在实践中,部分地区的乡村产业转型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考核评价机制和项目化治理方式等影响,从而呈现出重启动、轻培育,重形式、轻机制的倾向。这种短期化倾向容易削弱政策连续性,使乡村产业转型难以获得稳定的制度支撑。因此,需将乡村产业转型纳入长期治理框架,以避免其过度受阶段性绩效目标牵引。
四是基础设施改善与“软件”配套之间仍存在不同步的现象。近年来,乡村地区在土地整治、生产设施建设等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这为乡村产业转型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然而,从乡村产业转型的实际效果来看,单纯依赖“硬件改善”并不足以支撑乡村产业的持续发展。人才支撑、公共服务供给等“软件”配套,往往更能影响生产要素能否真正嵌入并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当前,一些地区之所以仍面临资金、技术和高素质劳动力难以持续嵌入乡村产业的难题,就是因为尚未形成与产业转型相匹配的服务、制度。因此,乡村产业转型的关键不只在于基础设施的改善,更在于相关体制机制等“软环境”能否提供稳定的预期与有效的激励。
(二)利益分配层面:产业增长与收益共享联动不足
在乡村产业转型过程中,政府、企业、合作组织、村集体与农户通常共同组成产业发展的行动主体,这就要求农户收益保障与外部主体利益实现之间形成更为均衡的制度安排。由于不同主体在管理水平、市场进入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农户虽是土地、劳动力和地方性知识的重要提供者,却因市场议价能力薄弱而难以在产业增值过程中获得与其投入相匹配的收益。若这一问题长期存在,乡村产业发展容易出现增长与收益共享脱节的现象,进而削弱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换而言之,乡村产业转型能否真正赋能乡村振兴,并不仅仅在于乡村产业能否形成,更在于其收益分配机制能否兼顾效率与公平,尤其是农户能否以合理方式分享乡村产业的增值。
(三)路径选择层面:发展方式与实施手段的创新协同不足
一是从传统农业思维向现代产业思维的转变不足制约乡村产业转型。在部分地区,乡村产业发展仍受传统生产逻辑影响,其突出表现为农户生产目标偏向自给或依靠经验判断,在市场竞争、品牌运营、协作联动等方面的意识相对薄弱。这种思维方式与现代产业体系所要求的规模组织、标准生产、市场导向和风险治理之间存在明显差距。相较之下,现代产业思维强调依据市场需求重组资源配置,注重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开放协同等。由此可见,乡村产业转型不仅是技术与资源的重新组合,也是认知结构和发展观念调整的过程。若缺乏深层次的理念革新,乡村产业转型便容易停留于形式层面的调整,难以实现产业结构的实质性升级。
二是特色化发展与区域整体规划之间的衔接不足。因地制宜培育地方特色产业,是乡村产业转型的重要原则。但在实践中,若缺乏县域或更大范围上的统筹规划,各地在产业选择上便容易受短期热点、模仿效应和资源趋同等影响,进而出现项目同构、功能重叠和低水平竞争等现象。这样不仅不利于区域内部形成分工协作的产业体系,也会削弱乡村产业的市场识别度和持续竞争力。因而,乡村产业转型应在区域总体规划框架下推进特色化发展,将局部优势培育与整体功能布局结合起来,从而实现差异化竞争与协同化发展的统一。
三是地方市场与全国统一大市场之间的衔接不畅。在不少地区,乡村产业的组织和销售网络仍较多局限于地方或周边区域市场,进入更大范围市场体系的能力相对有限。一方面,区域之间在流通体系、标准衔接和市场规则层面仍可能存在一定障碍,影响乡村产业跨区域流动与资源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品牌塑造能力不足、标准化程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等问题,也使部分乡村产业在价值链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其创造的收益部分更多流向加工、流通等环节。由此来看,乡村产业转型不仅要着眼于地方资源开发和内部循环,也需要在更大范围的市场体系中重构品牌、标准与流通能力,以提升其市场整合水平和价值实现能力。
五、城镇化进程中乡村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践路径
(一)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三层一顶”
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一个涉及资源基础、制度保障、文化赋能与顶层设计的系统性过程。结合城镇化进程中乡村产业转型的现实需求,可将其总体框架概括为“三层一顶”,即夯实“资源层”、完善“制度层”、强化“文化层”,并完善“顶层设计与政策配套”。
1.加强“三层”建设
第一,夯实“资源层”。“资源层”是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其关键在于要维护好乡村自然资源,提升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具体而言,应着力推进土壤改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协同推进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乡村环境优化(如生产空间整治、生态景观营造),将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与产业适配性发展有机融合,为乡村产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的资源环境基础。
第二,完善“制度层”。“制度层”是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保障。应加快构建完备的财政金融保障制度、农业技术服务制度、就业服务与人才培养制度、资源环境保护制度、农地产权制度以及监督考评制度等,形成覆盖产业发展全过程、各环节的制度支持体系,不断提升乡村产业发展的规范化、组织化和风险防控能力。
第三,强化“文化层”。“文化层”是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一方面,深挖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立体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体验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所蕴藏的乡土文化、农耕智慧,推动文化资源赋能产业生态、产业模式的创新。另一方面,应着力培育与现代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绿色文化、健康文化、诚信文化、共享文化和品牌文化,构建支撑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生态。通过文化资源活化与现代文化生态共建的有机协同,不断增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认同与核心竞争力。
2.完善“顶层设计与政策配套”
在加强“三层”建设的同时,还应完善顶层设计与政策配套体系,从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与机制建设三个方面构建系统化推进路径。
第一,优化升级产业结构体系。宏观层面,应从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联动的视角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布局与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与空间布局合理性。中观层面,应着重平衡产量与质量、速度与规模、供给与需求、单一产业与多元产业、安全与效率、硬件建设与软件提升、区域内部发展与区域外部协同等关系,增强乡村产业体系的协调性与韧性。微观层面,应推动“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体化以及“贸工农”一体化发展,促进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等环节有机衔接。
第二,搭建技术创新支撑体系。聚焦技术供给与应用转化的关键堵点,系统规划农业生物技术、农业信息技术和农业智能装备技术等攻关方向,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通过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优化农业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推动技术标准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使技术创新深度嵌入制度环境,转化为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的策源力。
第三,健全运行机制保障体系。应围绕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决策机制、要素市场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市场营销机制等,推动各类发展要素高效集聚与有序流动,增强乡村产业转型发展的制度韧性和治理效能。
(二)乡村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是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推动承包地经营权等规范、有序、公开流转。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制、按户连片耕种、农业共营、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推进“三权分置”有效落实,促进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与高效配置,为乡村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在严守宅基地政策底线的前提下,探索使用权盘活利用的有效路径。同时,应稳步扩大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并通过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资金要素向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集聚。
二是要大力培育和扶持产业经营主体。在乡村产业转型过程中,相关经营主体普遍面临实力较弱、规模偏小、发展层次不高、经营方式相对落后、融资资源不足以及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因此,应围绕用地保障、资金支持、税费减免、能力提升等方面,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扶持政策。尤其应持续加强产业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并从融资担保、税收优惠、教育培训、科企对接、信息平台搭建等方面,为各类经营主体的集群化发展提供制度支持和政策保障。
三是要大力拓展乡村产业业态。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思维,加快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以“生态化、特色化、中高端化、品牌化”为导向的产业发展路径。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快培育产城融合型、农业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内部循环型、农业功能拓展型以及多业渗透复合型等新型农业产业业态。与此同时,应顺应需求结构变化,积极拓展“农业+旅游业”“农业+康养产业”“农业+互联网”等复合型业态,不断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的功能边界和价值空间。
四是要持续创新乡村产业经营模式。应着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协同发展。在此基础上,应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组织条件,因地制宜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以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和利益共享能力。
五是要加强产业服务体系建设。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服务体系支撑。应树立覆盖乡村产业发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服务理念,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重点加强信息咨询服务、农资供应服务、技术服务、农机作业与维修服务、创业辅导服务、市场开拓与营销服务、融资担保服务以及标准制定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同时,应大力培育各类服务组织,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供给的专业化、精准化和组织化水平,特别是要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供给力度。
六是要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首先,应构建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农民能够通过利润返还、按股分红和二次分红等多种方式分享乡村产业发展收益。其次,应强化农民在产业链中的主体地位,保障其享有公平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提升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获得感。最后,应增强利益联结机制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推动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激励相容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从而为乡村产业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本文系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乡村振兴战略下贵州农村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与整体性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2GZZD05)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王萍萍:2025年全国人口总量为140489万人人口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EB/OL].(2026-01-19)[2026-02-15].https://www.stats.gov.cn/xxgk/jd/sjjd2020/202601/t20260119_1962338.html.
[2]刘守英,王一鸽.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中国转型的乡村变迁视角[J].管理世界,2018,34(10):128-146+232.
[3]王从.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J].农业经济,2025,(08):34-36.
[4]王小章.“乡土中国”及其终结:费孝通“乡土中国”理论再认识——兼谈整体社会形态视野下的新型城镇化[J].山东社会科学,2015,(02):5-12.
[5]刘守英.当前中国已经步入“城乡中国”阶段[EB/OL].(2019-01-28)[2026-02-15].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9/0128/c40531-30592881.html.
[6]张功力.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再认识——读费孝通《乡土中国》[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9,20(01):113-117.
[7]黄承伟.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EB/OL].(2023-12-22)[2026-02-15].https://www.cssn.cn/skgz/bwyc/202312/t20231222_5720520.shtml.
[8]任路.新中国成立以来工农城乡关系的变迁[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9(06):10-18.
[9]周立,汪庆浩,罗建章.工农城乡关系的历史演进、时代特征与未来展望[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09):54-62.
[10]曹东勃,张锦华.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跃迁与实现路径[N].光明日报,2026-02-10(11).
[11]钱忠好.关于新一轮土地延包的几点思考[N].光明日报,2024-11-26(11).
[12]黔西南州商务局.山海携手点谷成金||兴仁薏仁米产业搭乘“粤黔协作”快车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EB/OL].(2025-12-09)[2026-02-15].https://www.qxn.gov.cn/zwgk/zdlygk/symy/gnwmy_5763633/202512/t20251209_89031130.html.
[13]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组织部.贵州遵义市播州区:以“党支部引领·村社企联建”强堡垒兴产业促增收[EB/OL].(2024-09-22)[2026-02-15].http://dangjian.people.com.cn/n1/2024/0922/c458448-40325467.html.
[14]锦屏县生态鹅业发展有限公司.“轻鹅毛”撬起“重产业”——贵州省锦屏县发展鹅全产业链助力脱贫助推乡村振兴案例[EB/OL].(2024-10-28)[2026-02-15].https://www.jinping.gov.cn/mljp/kfjp/swtz/cyjs/202410/t20241028_85991618.html.
[15]王超.关岭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产值突破17亿元[EB/OL].(2025-11-07)[2026-2-15].http://gzas.gog.cn/system/2025/11/07/018781003.shtml.
(作者简介:李华红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