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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在“心照不宣”中迷失方向
发布时间: 2026-11-05 19: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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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

一次饭局上,建筑商黄老板端起酒杯,对坐在席间的某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某说道:“家门,这些年多亏你关照,让我承揽了某镇社区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项目,我是真心想好好感谢你!”

黄老板与黄某同姓,平日便以“同姓家门”相称,二人往来密切、关系熟络。黄某利用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事项上为黄老板提供便利。借此,黄老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也一直在寻找机会向黄某回报示好。

席间,黄某借机谈及自家老宅,向黄老板释放信号:“家门,你太客气了,都是‘一家人’。但有件事想请你帮忙,我老家那栋住宅年久失修,成了危房,打算修缮一下,无奈没找着合适的人。”

黄老板明白这是黄某暗示自己提供利益回报,当即心领神会:“这好办!我就是干工程的,房子的事包在我身上。既然是危房,就不用再修缮了,直接拆除重建,费用以后再说,包你满意!”

“费用以后再说”这话看似预留后续结算的余地,实际是双方“心照不宣的默契”。二人都清楚,这是权力换取利益的默示约定,并无日后黄某自行支付建房费用的真实意图。黄某明知对方要全额承担建房开支,并未拒绝。

随后,黄老板安排人员拆除黄某老家危房,在原址新建房屋。建房产生的全部材料款、人工费等均由黄老板支付,黄某没有承担任何费用,黄老板也从未向黄某索要建房钱款,不存在真实民事债权债务。

经查,黄老板属于黄某职权管辖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对象,二者存在明确的职权制约关系。黄某利用职务便利为黄老板在项目承揽上谋取利益,黄老板以此番全额负担房屋拆建费用作为酬谢,房屋拆建对应的款项属于可折算为货币的财产性利益。经鉴定,该房屋价值共计22.36万元,应当认定为黄某的受贿数额。

2026年9月,黄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的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费用以后再说”成为掩盖权钱交易的幌子,口头虚设结算说法,实质是借修缮老宅之名行受贿之实。

【剖析】

“房屋拆建”型受贿往往披着民事服务、民事欠款的外衣掩盖权钱交易实质,行受贿合意藏于“心照不宣”,财产性利益需经造价鉴定等环节方能显现。实践中,甄别合法民事行为与“房屋拆建”型受贿,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紧扣权钱交易本质,重点从以下方面辨析。

看付款意思表示,判断是否以民事欠款掩盖权钱交易。应审查双方是否存在职权制约关系,以及党员干部有无支付能力、付款意思、对方是否催告或主张权利。存在职权制约关系的,党员干部本不宜接受对方拆建服务;接受后亦应按市场价及时结清费用。若有支付能力而长期未付、无支付意思表示,对方亦未主张权利,则民事欠款难以成立,实为以欠款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

看行受贿合意,判断权钱交易主观故意是否具备。行受贿意思表示未必明示,可依双方“心照不宣”的默示合意认定。应结合双方管理服务关系,综合领导干部是否为对方谋利以及对方是否基于谋利事项免除债务、自行承担费用或核销账务等事实,判断双方是否形成以权换利、以利酬权的合意。

看财物转化与数额认定,判断权钱交易对价是否客观有据。贿赂数额认定不能仅凭双方陈述或约定,应坚持客观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应审查应付未付拆建费用是否因对方免于支付、自行承担等实质性转化成可折算为货币的财产性利益。在数额认定上,应以拆建时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造价鉴定,将对方实际承担的费用认定为贿赂数额,确保数额认定客观准确、于法有据。

本案中,从支付意思表示看,黄老板系承揽某区民政局发包项目的个体老板,属黄某的管理服务对象,双方存在职权制约关系,黄某本不宜接受其拆建服务。但事实是,黄某在十余年间明明具有支付能力,却既未结清费用,也无付款意思,加之黄老板亦未主张权利,权钱交易特征明显。从行受贿合意看,黄某利用职权为黄老板承揽社区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公益性公墓等项目提供帮助,黄老板因受助而自行承担黄某老宅的拆建费用,双方虽无明示行受贿意思,但结合上述事实,足以认定形成“心照不宣”的默示合意。从财物转化与数额认定看,拆建费用已被黄老板实际免予支付,转化为黄某可折算为货币的财产性收益,经按拆建时市场价格鉴定,造价为22.36万元的钱款成为黄某收受贿赂的数额。

故此,本案看似是“同姓家门”间的“热心帮忙”,实则是以“拆建房屋”形式收受贿赂的权钱交易,属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此类行为以民事行为为外衣掩盖规避纪法惩处,看似人情往来,实则利益输送,容易放松警惕,走上犯罪道路。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此为鉴,认清管理服务对象“热心”背后的权力对价,厘清公私界限,规范政商交往,廉洁用权、干净做事,切莫在“心照不宣”中迷失方向。

(供稿单位:重庆市武隆区纪委监委)

 

 

来源:七一客户端
编辑:陈骅
审核:张开琳
主编:周神青

 

责任编辑:陈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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