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对本课的学习,了解当前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动力支持。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旨在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以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在城乡基层(如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神经末梢”和“最后一公里”,其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是让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特别是让基层人民能方便、实惠地享受到基本的文化服务,具有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多样性的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工作时,适时提出了“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这一重大课题。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相关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依然存在诸多有待改进和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与“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在社会参与机制方面,问题主要体现为社会力量参与度低、群众“自组织”能力未充分发挥。目前,许多地方的文化建设过度依赖财政拨款,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参与度不够,且参与的渠道不畅、模式单一,资金缺口较大,这导致部分地区的文化馆、图书馆经费仅能维持基本运转,难以组织高品质的文化活动,更无法辐射影响乡镇(街道)。虽然近年来涌现了“村超”(乡村足球超级联赛)和“村BA”(全国和美乡村篮球大赛)等由“群众自发组织+政府有效引导”形成的现象级地方文化服务项目,但多数地区群众文化活动的“自组织”能力仍比较弱,未能有效激发群众参与活力。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信息传播学院教授;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