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 保密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党管保密、依法管理,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主办方:重庆市国家保密局
制作方: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