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对本课的学习,深刻把握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实践路径,不断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的高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

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聚焦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科学谋划、系统部署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9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规划》将“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作为9个重点任务之一,从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三个方面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客观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建设美丽中国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乡村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够稳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因此,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其中之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构建现代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必须建立一套涵盖法律法规、考核评价、公众参与等多方面的制度体系。首先,要完善乡村生态文明的法律和制度体系。结合乡村具体实际,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耕地质量保护、流域水土保持以及面源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交易机制。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其次,要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加大对绿色技术研发、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财政、税收与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绿色发展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乡村生态保护激励机制。再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包括生态产业发展、绿色技术使用等。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推动地方政府切实履行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最后,要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通过宣传教育、社会实践等方式,提高农民生态环保意识。鼓励村民自治组织、环保社会组织等参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全民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作者分别系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