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质押财产保全措施?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怎么办?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质权人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怎么办?我们一起去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四分编“担保物权”第十八章“质权”第一节“动产质权”第四百三十三条的解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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