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对本课的学习,奋力书写法治建设新篇章,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周年。2020年11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萌发和孕育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形成和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一个富有开创性、实践性、真理性、前瞻性的科学思想体系,丰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领域的理论成果,具有重要的原创性贡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置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特别是置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书写法治建设新篇章,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良法善治的护航。只有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才能更好巩固经济基础,从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十五五”时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法治中国建设的当务之急,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持之以恒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具体而言,就是以法治服务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以法治保障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以法治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以法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法治推动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在人口规模巨大的条件下推进改革、调整利益关系,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保障不同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