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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
文章来源: 七一网
作者: 侯金亮
发布时间: 2026-04-28 17: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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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正在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人类迈入人机共生新时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也提出,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完善智能向善理论体系,是有效开展人工智能治理的理论根基,对于确保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增进人类福祉具有重大意义。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快速演进的新形势,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立场,以“价值对齐”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平衡,构建覆盖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和监管的全生命周期伦理准则,推动形成技术治理、伦理治理与法律治理三位一体的智能向善理论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论前提。马克思科学揭示了人的本质,把人的本质归结为人本身、归结为劳动、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为科学把握人与人工智能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点。人工智能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现实化的产物,人创造和使用工具,而不是工具“统治”或“限制”人。坚持以人为本就要确保人工智能技术以造福于人为根本目标。一是坚守人的主体性与技术的工具性立场。智能向善的理论前提,是必须坚持人在技术发展中的绝对主体地位,坚持技术的工具性和辅助性地位不发生变化。二是以人类价值引领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方向。以人的伦理价值为基本准则和目标,通过价值敏感性设计等方法,将全人类共同价值、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法律规则等内嵌于算法,使人工智能行为表现与人类价值观和社会期望对齐。将人工智能的理性计算能力与人类的道德判断、情境智慧等多元价值相结合,构建“机优人更优”的人机协同新模式,最大程度发挥人工智能积极作用。三是塑造以人为中心的智能向善生态。人工智能技术已经从单一工具性应用,向深层次社会系统不断嵌入,面对人工智能带来的算法歧视、伦理挑战等复杂问题,智能向善理论必须强化价值引领,将科技向善作为人工智能发展的内在逻辑和根本准则,确保技术迭代始终围绕人类利益、顺应时代需求、维护社会正义。

着力破解智能向善理论体系的两大核心难题。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要以价值对齐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平衡。人工智能并不拥有高于或等同于人的地位,也不能脱离人类在创造它们时所注入的价值理性,要服从服务于人的价值理性与目标诉求。实践中,当智能体需要在程序正义与实质效益、个体权益与公共福祉间作出裁量时,人类文明积淀的价值多元性可能与算法决策所需的规范统一性产生矛盾和冲突。为此,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需要明确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智能体应对齐人类何种价值。人类自身价值排序因时、因地、因事而异。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的理论体系,必须首先直面价值本身的模糊性与冲突性,为价值对齐建立一个能够具备容纳多元价值、识别语境差异并实现动态权衡的框架。二是智能体价值对齐与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张力。当智能体开始介入价值生产与分配机制时,本质上是从人类主体性向人机共治结构的范式迁移。这一范式迁移使得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张力在算法系统中被进一步放大。智能体的运作逻辑要求将这些张力编码为可计算的参数与权重,使得原本可以通过人类智慧调和的矛盾,变成了公开的、系统性的且必须作出明确取舍的“算法设计选择”。这要求人类必须更加清晰、系统地去审视自身价值体系的构成与序位。

以伦理规范、价值对齐和价值嵌入层面的三个转变构建智能向善理论体系。首先,在伦理规范层面,要实现从“事后反思”到“事前设计”的转变。伦理规范不应是技术开发完成后的补救措施,而应成为融入技术架构的底层基因。通过价值敏感性设计,在系统开发初期就将抽象伦理规范转化为具体技术要求;通过将伦理准则嵌入代码,把公平、隐私等原则转化为可验证的算法指标;通过建立强制性的伦理影响评估制度,系统性地识别和规避潜在风险。其次,在价值对齐层面,要实现从“技术适配”到“规范建构”的转变。超越让技术简单适配现有规范的模式,建构能与智能体协同演进的规范体系。优化可解释性与审计机制,让智能体能够说明其价值推理过程,在尊重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坚守不伤害、自主性等底线原则。最后,在价值嵌入层面,要实现从“静态规则预设”到“动态情境适应”的转变。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实世界,智能体需要通过情境感知实现动态的价值权衡。需要建立分层控制架构,从红线规则到复杂情境下的伦理推理形成完整体系;构建持续学习与反馈闭环,使智能体能够从现实交互中不断提升伦理决策能力。以上“三个转变”共同构成了智能向善的理论体系,为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提供全面升维路径。

聚焦“可信、可靠、普惠”理论坐标优化规则体系。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并没有既定不变的航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如何“掌舵”。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的理论体系,要把握好可信、可靠、普惠的理论坐标。一是加强人工智能算法的可解释性。全面做好系统和信息的安全防护,增强技术的安全韧性,消除人工智能的不确定性,促进人类知识的传承、运用与创新。推动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防范模型的黑箱、幻觉、算法歧视等带来的风险,加强前瞻评估和监测处置,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合规、透明、可信赖。二是打造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新格局。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对人类认知判断、伦理规范等方面的深层影响,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多路径技术探索和大模型的安全发展。加快完善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强化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坚持包容审慎、分类分级的治理理念,加快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三是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探索面向新一代智能终端发展的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提升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推动城乡智能普惠。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层面,坚持人工智能赋能人类智慧、人类基本权利、人类尊严及人类福祉的原则和底线。

围绕“安全、透明、公平”理论原则建构具体制度架构。一是建立涵盖数据安全、算法安全、模型安全和应用安全的标准体系,筑牢抵御风险、可控可管的防火墙,确保人工智能系统稳定可靠、抗干扰能力强,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二是大力发展可解释人工智能,制定算法备案、评估与审计制度,让算法的决策逻辑变得可知、可溯、可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技术问责提供基础。通过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严格防范和纠正数据与算法中的偏见歧视,确保人工智能的普惠性,推动形成更加公平的社会。三是明晰界定设计者、开发者、部署者、使用者等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与伦理责任,完善问责追责机制,确保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让“向善”不再是道德呼吁,而是具有强制力的硬性要求。同时,不断完善试错容错管理制度。健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开放度评价与激励政策,完善应用试错容错管理制度。唯此,智能向善的理论体系才能从理念转化为实践,真正为人工智能治理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和行动方案。

(作者系重庆市委党校主体班学员、重庆日报高级编辑)

责任编辑: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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