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对本课的学习,充分了解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周年。2020年11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萌发和孕育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形成和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一个富有开创性、实践性、真理性、前瞻性的科学思想体系,丰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领域的理论成果,具有重要的原创性贡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置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特别是置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书写法治建设新篇章,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表明,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整体谋划,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把法治贯穿于国家制度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具有重要意义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此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从六个方面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更多制度保障。2016年12月,党中央召开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会前印发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门部署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确立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1+4”基本框架,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系统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017年10月18日至24日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并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同时,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2018年3月,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要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要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之一。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中央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2021年11月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
2021年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同时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面向未来,我们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完善法治中国坚实大厦的内部建设,将法治理想落到中国大地之上。
2024年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还明确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2025年10月23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深入推进军队法治建设”,等等。
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西南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