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十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主办方:重庆市国家保密局
制作方:西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