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党纪学习教育“方法论”

文章来源: 七一客户端
作者: 王海林
发布时间: 2024-05-16 10:53:29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必修课”,找准党纪学习教育“方法论”,从党的百年历程中倾听“回响”,筑牢党纪根基、厚植为民情怀、树立干净作风,奋力书写新时代华丽的奋斗篇章。

领悟“正确用权”方法论,常葆“如履薄冰多积尺寸之功,如临深渊坚持守住底线”的党纪意识。“党纪如铁,人心所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在“读原著、学原文”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在“逐章逐条、逐字逐句”中深学领悟《条例》,在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中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党性修养,在自觉学纪、深入知纪、透彻明纪、自愿守纪中让“党规党纪”成为依法用权的“标尺”。

领悟“为民用权”方法论,常怀“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初心。“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表明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丢失为民初心的“零容忍”。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内化于心的基础上实现外化于行,将党纪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牢固树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积极踊跃投身到基层一线去,像大树一样,扎根一方、成长一方、守护一方;要“面对面”倾听社情民意,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做好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上。

领悟“廉洁用权”方法论,常兴“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干净作风。“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好不好,不仅要看学习内容是否丰富、形式是否多样,更要看深学细悟之后是否躬身践履、自警自省。微小之处、独处之处、青萍之末,往往不为人察、不为制度所及。纵观各类违纪违法案例,一些落马党员干部就是从小节失守开始,认为吃几顿饭、喝几瓶酒、收点小东西无伤大雅,但“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久而久之“小节不慎、大节难保”,最终铸成大错、悔之晚矣。广大党员干部要多沉思心底的律令,时刻握紧“清廉棒”,切实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及时“掐灭”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火苗”,使廉洁纪律真正转化为自己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养一身浩然正气,修一颗赤子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