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我”摆进党纪学习教育,要以为何学、学什么、怎么学为切入点,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针对性、实效性,学出忠诚干净担当,筑牢忠诚之心、敬畏之心、廉洁之心。
一问“为何学”,强化自觉性,筑牢忠诚之心。
1922年,中国共产党通过的第一版党章,其第四章就是“纪律”。第一版党章上有着九条关于纪律的条文,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伊始就建立在严格的组织纪律性的基础之上。我们党一路走来,党员从50多人到现在的9800多万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断加强和完善党的纪律建设。知纪才能守纪,守纪方可无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必然要求。党纪学习教育既是必修课,又是终身课。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学习自觉,学深一点、学早一点,学出纪律观念,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捍卫“两个确立”。
二问“学什么”,强化针对性,筑牢敬畏之心。
《通知》中明确指出,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解决“不了解”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加强《条例》学习的针对性,党员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心有敬畏,才会行有所止,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从严治党只会越来越严,要对党纪充满敬畏之心,提高思想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不断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问“怎么学”,强化实效性,筑牢廉洁之心。
《通知》中要求,党员干部要围绕《条例》扎扎实实学,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不泛化、不虚化、不浅层化,更为重要的是强化实效性,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解决“不掌握”的问题,要依托现有资源,广泛收集相关材料,组织党员干部把《条例》内容逐章逐条吃透。对照修订前后的《条例》学,让党员干部从根本上搞清楚“为什么要修订”这一问题,这是举一反三的前提,也是学深学透的开始。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党纪学习铭记廉洁自律是立身之本,通过学习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强化廉洁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