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客户端微党课(995)|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传承与创新

文章来源: 七一客户端/《党课参考》
作者: 黄婷
发布时间: 2022-11-04 15:43:45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理由根据充分、时机条件成熟、顺乎党心民意、顺应时代潮流,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应有之义,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不倦追求法治的使命使然,是新时代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继承中华传统文化精髓的同时又进行了理论创新,其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具有原创性贡献,如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传承与创新。

中国古代法制历经漫长的演进过程。新石器时代后,三大部落联盟时期初步具备法律特征,即强制性。学术上一般认为,中国国家和法律起源于夏朝,历经夏商西周,为中国古代法文化形成前期,历史上称之为“华夏文明与中国法律起源时期”。法家文化的产生,始于华夏文明之后,处于中国古代法制文化发展进程中“发展时期的中国法律时期”。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诸子百家中主张“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其核心理念在于强调法的重要作用,认为人的一切行为规范都应该用立法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主张有法必依,赏罚分明。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认为,要以法为本,法、术、势三者相结合。与现代社会“法治”完全不同的是,中国古代法家思想是建立在封建统治基础之上的,以维护封建集权为终极目标,即将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力统一在君主专制手中。虽然法家思想认为“法治”优于“人治”,但其最终没有超越封建君主专制理念,归根结底还是封建社会“人治”理念下的“法治”,而非现代意义上真正的“法治”。尽管如此,法家思想对于法的概念、性质、起源、作用等有着独到的见解,并提出了一套推行法治的理论和方法。这一套理论和方法作为法家思想的精髓,成为后世治国理政的宝贵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引经据典,其中不少关于法治思想的典故,如“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和“法者,治之端也”等,就是对法家思想精髓部分的传承、发展与创新。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副教授。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