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这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对我国原有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以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一次严峻考验,也是对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重大考验。我们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积累的一系列有效经验应该理顺总结,同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并蔓延也暴露出我们原有体制机制的一些不足,这正是我们未来要积极改进并且完善的,对于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也是重要的鞭策和促进。
一、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举措
(一)全民战疫彰显“中国力量”
此次抗疫斗争展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了果断有效措施防控疫情,最大限度减少输出输入,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展现了党和政府的超凡领导力,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仅保护了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维护了世界公共卫生安全,树立了新标杆,赢得了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一切友好国家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这其中,一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将防疫作为全党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全体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一直工作在抗疫第一线,有效控制了疫情在我国各地的蔓延势头。二是全民动员,令行禁止,14亿人自觉听从政府指挥在家隔离。与此同时,全国联防联控机制迅速启动并高效运行,确保党中央的指示和部署立即传达到每个村、每个社区和每个公民。三是党中央立即动员部队、各省区市医疗队和医务人员,以及大量的抗疫物资援助武汉和湖北各地。党中央同时动员全国19个省份对口支援湖北的各个地市,全国一盘棋,协力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
(二)坚持全国一盘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发生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各项工作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为赢得这场严峻斗争的胜利打下了深厚基础。一是及时预警,切断传染源。全国新冠肺炎的确诊人数尚未出现大规模增加时,浙江在全国第一个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比如,温州市政府通过温州商会劝说在武汉的温州商人减少春节返乡。而在温州共有33万来自湖北的工人,温州市政府决定推迟复工时间,严格准入措施。二是实施最高级别管控。全国大多数城市实行集中硬隔离,居家硬管控,全民总动员。凡是外来人员,必须在相应隔离点隔离14天后方能进入。比如,山东省的各地级市都在车站、机场出站口设接站点,去往各县市区的外来人员由相应工作人员集中接回隔离;城市小区中的居民发放出入证,每两天可派一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在乡村,每个村对外来人口实行上门入户排查并施行“网格化管理”。三是疫情及相关信息高度透明。全国各省区市各地市每12小时通过各种平台发布疫情公告,对于每个确诊病例公布其14天之内的行动轨迹,对于密切接触人群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比如,从大年初三开始,浙江每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参加发布会的每位领导都准备充分、腹有良策,每场新闻发布会还邀请对应的专家现场作答,每场发布会的参加人员都身份不同,职务不同,专业不同,以保证对于民众关切的每个问题都能作出有针对性的回答。四是进行全方位的物资备战,千方百计加强物资和力量保障。政府方面,确定县一级的定点医院,以促进医疗机构分诊、病例救治等工作的规范化,严格落实各项隔离防控措施,方便群众及时就诊。在有条件的医院启用专门的病房楼对病人进行完全隔离,及早确定并训练医护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国际援助,保障防护用品、治疗药物、医疗器械等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耗材供应。加强科研工作,提升救治和防控的基础能力。比如,在疫情显现之初,成都市在日本订购100万只口罩,华西医院还紧急引进“生物安全型负压隔离担架”,有力保障了之后展开的疫情防控工作。五是保障全国物资供给。比如,浙江省各地市包机包车给外省打工者提供返程便利,提供隔离床位供返工人员隔离使用,出台《浙江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17条政策》,并规定企业税收延期缴纳,若疫情损失严重,税收可申请减免;对房租、水电下调或减免,返还失业保险;由政府全面承担疫情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二、我国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改革的路径
从2003年的非典到现在,我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今天我们痛定思痛,应该加强公共卫生应急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长期存在的系统性、基础性问题。
(一)加大对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投资,优化调整供给结构,提高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供给质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同时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一是要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系统。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我国现有的公共卫生应急系统整体不够健全的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在各中小城市表现得尤为明显,大多数常规医院不具备治疗控制传染病的基础设施。各省市县均应建设设备完善的隔离病房,这些设施可能成本巨大,而且短期看来有些浪费,但对一个城市来说足以预防不测。而且,从避免毁灭性打击以及老百姓的生死问题这个角度来说,成本再大都是值得的。这就像是长江上的防洪大堤,必须按照百年一遇的洪水标准来建造,因为这是社会保障能力提高的一个最有力表现。公共卫生应急系统不可能通过市场或是社会力量来投资建设,一定是通过政府进行基本公共服务投资来建设。二是要培养深悉公共卫生应急及疫情防控的人才队伍。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可以发现,我国的防疫医务人员存在很大的缺口。各省区市和解放军调集几万名医生护士驰援湖北,而一线的医务人员依然需要夜以继日。解决人员奇缺的问题长远看来是教育。我国共有3000多所高等院校,但是设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大学仅有80多家,而设立公共卫生学院的大学更是凤毛麟角,很多双一流大学根本没有公共卫生学院。所以,国家教育部应该鼓励双一流大学设立公共卫生学院,在学科设置上应重视应急防疫方面的内容,这涉及多个学科的交叉,如医学、政治、经济、社会学、公共管理等。财政部要有专项资金来建设公共卫生学院,以培养公共卫生应急及疫情防控的人才队伍。
(二)建立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从社会治理角度来看,我国缺乏一套完善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尽管我们也有相关的疾控机构,但是相对不够健全。除了基础设施,还应从上到下建立一套完整独立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一旦出现疫情,从县、市到省区市,立刻上升到国家层面。这个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系统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随时备战系统,不是哪个城市或是哪一家医院可以建成的,必须由中央顶层设计、各级政府负责建设。这套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系统至少应该包括三个子系统。第一个子系统是公共卫生危机预警体系,这个体系的核心是预警监测网络,要有一个专门机构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警监测并快速反应。可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对每个区域的传染病动态进行日常监测、科学分析和评价,同时不断完善预警的指标体系,做好科学有效的预报和预防。第二个子系统是公共卫生联防联控体系,应明确分配各相关部门在应对突发重大疫情时的职责,最大限度地整合各个领域的公共资源,协调一致面对疫情,不断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根据疫情的类型和等级确定领导部门和成员部门,在属地负责前提下建立地区和城市之间的联动机制,做到物资和人员的互相支援以及相关数据资料和研究治疗成果的共享。建立联防联控体系,特别是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保障相关政府部门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舆论宣传部门要做好社会沟通,权威媒体要主动承担社会职责,了解公众关切,通过不同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质疑,整合社会意愿,做好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桥梁。第三个子系统是公共卫生紧急征用和动员体系,某个城市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预案中要写明可以被政府征用的民用建筑,比如酒店、体育场、展览中心以及闲置的其他地产等,用于隔离人群,控制传染源。另外,面对重大疫情,各级政府应该进行广泛社会动员,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组成防疫统一战线,打响人民防疫战争,才能快速有效地遏制疫情发展。要实现这一建设体系,一是要形成全社会自下而上的力量凝聚,让各方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抗疫并提升其自发动员能力,平时就确定社会力量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责任定位,并确定有效稳定的沟通机制;二是要引导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高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参与和组织能力;三是要注重社区和企业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的参与,以社区和企业为单位充分调动每位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同时提高社区和企业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明确其职责。平时通过媒体、学校和相关政府部门等各种渠道为公众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知识,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以提高其应对能力和技巧。
(三)建立健全关于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的相关法律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法防控,多次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于重大疫情防控,除了打造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之外,还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我们是一个法治社会,全社会面对重大疫情时,要使整个应急管理流程规范和高效,就必须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规范全体公民的行为。当前,面对疫情,我们急需从两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表现出的缺乏法律条款依据的环节应尽快立法,使法律法规对整个疫情防控过程更加规范。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中包括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这两部法律修改完成之后,必将从法律层面织密我国的动物防疫之网。此外,在2019年10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意在从国家安全的高度,强化动植物疫情防控,全面维护生物安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草案)》。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此次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问题,更加积极地推进此项法律的立法工作。二是尽快健全我国已有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章程,使现有法律法规更具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例如,在公共卫生领域,我国已有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两部法律有些条款有必要进行重新修改。
【作者系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逯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主任 张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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