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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客户端微党课(1805)|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

文章来源:七一客户端/《党课参考》 作者:林艳 卢国栋 谢昊琨 发布时间:2025-01-30 09:21:22 字体:

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

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对本课的学习,全面把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具体路径,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凝聚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力量,让每名流动党员都成为“流动旗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把流动党员队伍建设好、建设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不注重抓落实,不认真抓好落实,再好的规划和部署都会沦为空中楼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是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确保党的领导“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的必然要求。《意见》从注重规范建设和日常管理的角度,对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规范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流动党员党组织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意见》明确指出,在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一方面,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可以依托驻外地办事机构、商会、园区、行业协会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隶属于流出地(单位)基层党委、县级党委或其派出的工委、市级以上驻外地办事机构党组织,同时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指导。拟成立新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当事先经流入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已成立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当向流入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另一方面,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可以依托街道、社区、园区、楼宇、商圈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对流动党员人数较少、相对分散的党组织或没有实体基层单位为依托的党组织,一般不单独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二是明确流动党员党组织职责任务。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党员都是流动党员,其正式组织关系都未转入流动党员党支部,所以在职责任务上与可以转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有所不同。流动党员党组织的职责任务主要包括加强流动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开展政治学习,组织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同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系,通报民主评议以及日常表现情况,做好接收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等工作;做好流动人员的团结凝聚和联系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运行管理。组织既要设置好,又要运行好;组织只有运行好,才能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和党员作用。要对流动党员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真实情况,加强规范管理。要选优配强流动党员党组织负责人,通过多种渠道选派专兼职党务干部,切实抓好流动党员党组织工作。基层党组织要支持流动党员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工作指导,统筹利用好各类资源,强化服务保障,切实让流动党员党组织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中共山东省青岛市委组织部研究室、甘肃政法大学商学院;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

责任编辑: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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