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客户端微党课(1749)|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要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微党课之八十三
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对本课的学习,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提出的改革举措,从而更好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提出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五个方面的改革任务。我们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续写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改革的新篇章。
《决定》强调,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要着眼人的现代化,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坚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实现“幼有善育”,对于激发“生”的意愿、解决“育”的难题和减轻“养”的负担具有重要作用。要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整合各种补贴形式,逐步提高补贴水平,并且与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协同推进,形成广泛覆盖的家庭育儿支持基本制度,提高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公共化水平。要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包括制定产假、育儿假、陪护假、哺乳假法规和管理办法,创造育儿友好的就业环境。要加大个税抵扣力度,具体办法可以从提高抵扣的照护婴幼儿年龄和提高抵扣比例两方面着手。要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普惠性服务的战略性投入,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完善家庭育儿支持服务体系,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
构建促进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机制。目前,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仍面临一定体制机制障碍。要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从而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要推动城乡人口协调发展,完善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人口空间布局,促进人口分布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要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
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要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原则和做法,精准把握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路径选择,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要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要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要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式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要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要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作者系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一级巡视员,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
责任编辑: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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