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进”集采药品清单公布
11月29日,记者了解到,市医保局根据《重庆市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了《重庆市“三进”集采药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共有1867种药品入选。
按照《方案》,从12月起,我市将正式启动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活动,让改革惠及更多群众。
清单上的药品都是国家和我市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的中选药品,以常见病、慢性病常用药为主,如心脑血管用药阿托伐他汀钙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胃肠病用药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糖尿病常用药阿卡波糖片、胰岛素,感冒用药布洛芬片、阿莫西林胶囊等;也包括一些专科特殊疾病用药,如抗肿瘤用药吉非替尼片、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妇科用药鲜益母草胶囊等。企业按不高于集采中选价格供应。
“首批将纳入一定数量的村卫生室、零售药店,再稳妥有序扩大覆盖范围,逐步向民营医疗机构、线上平台延伸。”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参加单位名单将面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查询。
按照《方案》,村卫生室自愿参加,在清单中自主遴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自愿参加,在清单中自主遴选药品,并根据自身需求申报采购需求,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销售价格进行承诺。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鼓励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参加。在清单中自主遴选药品,并根据自身需求由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或单体药店申报采购需求。药品可按照实际购进价格按一定比例加价销售,鼓励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销售价格进行承诺。零售药店在线上平台销售集采产品,线上销售价格应与线下门店一致,并在线上平台销售的药品名称前标识“集采药品”字样,可能产生的配送服务费,可在药品价格外另行计算。
市医保局这位负责人介绍,集采药品将做到“五统一”,即统一设置销售专柜(区);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集采药品中选价格、销售价格);统一优先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统一进行销售价格承诺;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王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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