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客户端微党课(1733)|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微党课之六十七
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对本课的学习,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积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着眼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门部署。新征程上,我们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决定》从五个方面明确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涉外法治工作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一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更好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加快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根据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立法规划和工作计划,增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实现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相衔接、相协调,形成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合力。三是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四是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为我国公民、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五是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注重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制打压遏制,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丰富涉外法治工具箱,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作者分别系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主任、副研究员,国家法官学院行政审判与综合理论教研部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成员)
责任编辑: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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