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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 | 彭水县太原镇原党委书记冉海洋、原镇长邓小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文章来源: 作者:王雪 发布时间:2019-06-28 15:52:45 字体:

彭水县太原镇原党委书记冉海洋

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据彭水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彭水县委批准,彭水县纪委监委对彭水县太原镇原党委书记冉海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冉海洋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身边工作人员经营活动谋利;违反工作纪律,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冉海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不强,纪律意识淡薄,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彭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彭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冉海洋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彭水县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彭水县太原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邓小伟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据彭水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彭水县委批准,彭水县纪委监委对彭水县太原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邓小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小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高额利息;违反工作纪律,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邓小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纪法意识淡薄,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彭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彭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邓小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彭水县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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