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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协委员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文章来源:七一网 作者:彭克斌 发布时间:2018-08-16 10:04:35 字体:

摘要:基层政协委员工作任务繁重,加之又是一个单位的业务骨干或者重要岗位的负责同志,在单位公务活动或岗位公务活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时间紧工作量大难以抽身,全心全意的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造成了在履职过程中履职时间得不到充分保证、履职质量不高等客观问题。本文从体制内政协委员履职出现的现实问题出发,旨在追寻探讨用委员考核结果的运用倒逼相关制度的推进与改革。以期达到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质量的提高和工作效率的高效,从而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向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主题词:政协委员  履职问题 对策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人民政协工作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科学的回答了人民政协在新时期的性质定位、职责任务、功能作用、工作重点、自身建设等方向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为我们广大政协委员正确高效履职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指南。前不久,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重点是要做好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强化分类考核近距离接触干部,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习近平同志对政协工作的讲话、指示和要求,为政协委员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提供了现实可能。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政协委员考核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协委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政协委员生机与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层政协委员当前履行委员职责存在的问题
基层政协委员产生于社会各行各业,一般都是单位的骨干或者行业的精英,能最大限度地反映社情民意,是社会的良心和基层工作的“晴雨表”。他们的工作内容、工作经历、岗位职责等都能客观反映出社会民生的方方面面,能有效地实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所以,他们的履行职责能力直接影响着政协工作未来的发展。
(一)履职时间得不到保证。据笔者调查,区县一级的政协委员70%以上来自一线工作单位,参政履职都是兼职,由于政协工作与委员自身工作单位的性质不同,往往参政议政都不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履职,例如视察、调研、开会协商等。另外,各单位领导对待政协工作的认识不一,支持的力度也不一样,所以在时间上根本就没法充分保证。部分委员因本职工作太忙,根本就不能抽出时间和精力来参加政协工作,如提案的调研、社情民意的撰写等,即使偶尔参加相关专委组织的活动,也都是凑合应付,不管质量和效果。
(二)履职费用落实不到位。开展任何工作都要产生一定的费用,古代行军打仗,“兵马未到,粮草先行”,何况是在现代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委员的调研、开会、联络等方方面面的事项都要产生成本。以重庆市某县一个基层单位的政协委员2017年参政履职为例,全年参与政协相关的工作活动共计16次,平均每次耗费交通成本26元,还不含外出调研期间的餐饮费、住宿费等。长此以往,仅凭委员的热情是不能有效行使委员职责、保障委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所以,现实生活中多数委员是把政协委员这一称谓当成一种荣誉、一种身份的炫耀,不能真正有效地履行委员职责,不能发自内心的为民鼓与呼,不能真正地做到俯下身子倾听民声民意。
(三)履职能力发挥不充分。一项工作干得好不好,除了工作态度和业务技能问题,还有其它因素存在,基层政协委员本身来自基层,文化修养、眼界视野等参差不齐,加上个人情况异同,对待政协工作的态度也是千差万别。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会发言等考量的是政协委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学识涵养构成、工作方式方法等综合能力,缺哪一方面都不行。要发挥好这些能力,日常锻炼必不可少。这些年来,不管是社会层面还是政协本身而言,这方面的培训工作少之又少,大多数委员都是从门外汉逐渐转变成一个内行的过程,所以绝大多数新任政协委员在初任政协委员的前几年,在履职质量上基本都是“打酱油”,少数的政协委员能做到“参政参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
二、解决该问题的对策建议
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当选的政协委员是否有责任心,是否有足够的履职能力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发挥作用的关键。
(一)出台政策保证委员履职时间和经费。各级人民政协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同本级党委政府组织人事、统战、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委员履职时间和经费保证规范性文件,根据政协工作性质明确委员履职范围、履职时间概要、经费用途等。哪些履职内容委员工作单位应无条件予以支持和准假,哪些活动可以使用委员经费,解除委员正常履职的后顾之忧。
(二)制定措施落实委员履职考核。把履职结果运用于委员年度工作考核之中,强化委员日常履职考核,对委员的日常出勤、发言数量质量等做好履职记录。在此基础上,提高委员的提案数量、质量和效果考核分值比例,并将其考核结果与委员参与民主监督、社会服务活动和自我素质相结合进行考核。
(三)强化委员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政协有关部门应加强与同级党委组织人事、统战部门合作,把委员参政议政履职考核结果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有效依据。
健全委员考核制度。通过向被考核对象和委员工作单位反馈考核结果,使委员的缺点及时得以改进;通过对委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培养发现优秀人才。把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结果计入继续教育的内容,鼓励委员积极参政履职。委员参政议政工作质量的好坏是需要一种形式表现出来的,考核结果的有效使用就是在干部任免中能得到组织最大化的认可。政协有关部门要推荐那些参政议政能力强、作风深入、德才兼备的优秀政协委员到本区域、本行业重要岗位挂职和任职,让他们更能发挥才智,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要改变现有的定名额评优模式,不管委员是在岗的实质领导,还是各行各业的模范员工,只要参与政协工作,做出成绩,达到评优标准,都应评为优秀政协委员。要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并行的表彰办法,进一步调动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委员热爱政协工作,愿为政协事业而努力奋斗。
(作者系九三学社重庆市委思想建设与理论研究中心理事)

责任编辑: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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